廉江市物价局成立于1980年6月,1984年经编委批准物价局设工业品股、农产品股、综合股及局直属事业单位物价检查所。1990年7月经编委批准增设收费管理股。1998年经编委批准成立廉江市价格事务所(股级、事业单位、编制3人),2000年按国家统一要求更名为廉江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。1996年机构改革,廉江市物价局内设机构调整为:人秘股、商品价格股、收费管理股、农产品价格股及直属事业单位物价检查所。2002年3月,根据廉江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主管商品和服务价格、收费的工作部门。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股:人秘股、法规与调控股、商品价格管理股、收费管理股,2008年4月经市编委批准,增设市场管理股。2010年12月,根基廉机编【2010】74号,局机关内设4个机构:办公室、市场监管股、基金与收费年审股、价格与收费管理股。局直属行政单位:物价检查所。局直属事业单位:廉江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。廉江市物价局主要的职能是:价格调控、价格管理、价格监督检查、价格监测、价格事务服务等。
廉江市物价局的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湛江市价格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;研究拟定地方规范性文件,并组织实施;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。
(二)负责价格分析、预测、预警和监控;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;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、运作和管理;参与粮食风险基金、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;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。
(三)按价格管理目录,管理国家、省和湛江市列名管理的商品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;制定国家、省和湛江市授权定价的价格和收费标准;依法承担组织和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管理工作;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、抵押金、风险金等费用,依法实施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、价格认证工作。
(四)依法实施市场监管,开展反价格垄断,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,制止低价倾销、牟取暴利、价格欺诈、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;指导行业价格自律、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。
(五)组织指导价格、收费社会监督,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,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、行政事业性收费、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,对价格、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。
(六)指导、监督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及镇(街)价格、收费管理工作;协调、处理部门之间及各镇(街)的价格、收费争议。
(七)承办市人民政府、省和湛江市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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